“央企联盟”是我国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一把“双刃剑”

2010-08-22 20:45 阅读(?)评论(0)

     文章背景:为更好地发挥中央企业的整体优势,加快电动车产业的发展,在国务院国资委的引导下,16户中央企业发起成立了中央企业电动车产业联盟。联盟的主要任务是整合中央企业资源,建立推动电动车产业整体发展的开放技术平台,统一产业技术标准,共同研发电动车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新模式,共享技术成果,促进我国电动车的应用普及与市场发展,全面提升我国电动车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和全球竞争力。

     为了摆脱化石类燃料等一次性能源趋于枯竭对国家能源战略的影响,营造节能减排、绿色低碳的生活环境,国家大力扶持新能源汽车特别是纯电动汽车的研究和开发,并通过各种途径将这一举措上升为国家层面。8月18日,由16家中央企业组成的电动汽车产业联盟成立,这标志着国家对于发展电动汽车的决心和勇气。随之“联盟”也被业界冠以电动汽车“国家队”的称呼,可见这个组织在业界的地位和作用。但是,联盟的运作是否能如其建立的初衷一样,给业界和社会一个满意的答卷,这就需要“联盟”用具体的行动和成绩来回答。

     业界和社会对于“央企电动汽车产业联盟”的不同声音

     “支持”——电动汽车“国家队”有助加速产业发展,打造出具有国际水平的新能源产业核心竞争力

     在“央企电动汽车产业联盟”的成立大会上,某官员指出,建立产业联盟是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途径,而新能源汽车是我国汽车工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必然选择。联盟的建立,必将对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对加快我国汽车工业的调整起到积极的示范和促进作用。

     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抱团”或合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充分利用各成员单位的优势资源,使信息和资源得到最大程度的共享,进而加快产业发展的步伐,提高核心技术的研发效率。鉴于我国在传统汽车领域里与国外先进车企的差距,在世界范围内电动汽车技术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利用各方面优势资源,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如果在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上有所突破,那么我国可以在这个产业上做到行业领先。所以,从这个方面来说,联盟的成立时很及时,很必要的。借助有雄厚实力的支持和有利时机,联盟应充分发挥其资金优势、技术优势以及市场优势,有效地整合央企资源,发挥联盟的整体优势,突破电动汽车领域的核心技术,打造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电动车企和品牌,增加我国在全球电动汽车行业及其关键技术和行业标准的话语权。

     “怀疑”—— 电动汽车央企联盟有“圈地”嫌疑,联盟是否会沦为“面子工程”?

     同样,对联盟成立及其以后的工作持怀疑态度的人士也表达了自己的观点。首先是从研发实力的角度上。我们承认央企有着雄厚的经济实力和强大的背景支持,这也是其占据行业领先位置的根本所在。但是谈到对于电动汽车的技术研发方面,这是需要车企有一定的研发基础和实力来支撑的。那么,让我们来看看,这些进入联盟的央企是否就是电动汽车关键技术及零部件研发的领跑者呢?拿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的研发来说,众所周知,深圳比亚迪是国内电池行业的领先者,它是从电池起家,而且其发展前景吸引了股神巴菲特的投资,可见其实力和前景所在。但是可惜的是,像这样优秀的行业领先者和电动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却没有能进入电动汽车“国家队”的入选名单。我们不禁要问,难道就是只因为比亚迪是戴着“民企”的帽子,还是有其它什么原因?凡此种种,不一一例举。因此,不免让我们心存疑虑,我们发展电动车行业,是从国家的角度和人民利益角度出发的,难道我们发展电动车行业也要像嫁闺女一样只选择豪门贵族?再者,我们回头看一看,进入央企大联盟里的“班子”成员在电动汽车领域能真正做到关键技术的行业领先者的企业到底能有几家?!

     从这个角度看,进入联盟的央企是否能把中国的电动汽车产业带上一个快速发展的轨道,还是这个联盟的成立只是他们圈地挣钱的“工具”,或是根本就是某些人炫耀政绩的“面子工程”,我们不得而知,这都是需要时间来给出结论的。

     个人观点:“央企电动汽车产业联盟”是一把“双刃剑”

     在笔者看来,中央企业电动汽车产业联盟的成立,对于电动汽车产业处于起步阶段的我国来说,似一把“双刃剑”。简述如下:

     一方面,如果联盟的运作就如同其建立的初衷一样,“整合资源、统一标准、技术成果共享”,那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避免重复建设,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电动车企和品牌。也就是说,电动汽车“国家队”的成立,从一定程度上结束了我国电动汽车产业的“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混乱局面,进而遏制了资源浪费,提高了电动汽车研发的效率和成果转化的时间。这样,联盟的成立就意味着成了行业前进的“推进器”,对我国的电动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另一方面,如果联盟的内部运作和对外交流表现出是一个松散组织,那么,势必会造成成员关系的紧张和恶化,因为商业的根本就是和利益息息相关的。如果成员之间的关系处理不当,那么利益冲突在所难免,这样不仅不能有效地组织、协调和开展工作,反而对于整个产业起到了“阻力”的作用。那么,联盟也就会失去其存在的意义。再者,联盟成员的信息共享,技术交流和研发,都会和成员自身的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紧密相连,如何要让在成员之间的技术交流顺畅,又不会对彼此的商业机密造成威胁,这也是联盟首要处理的问题。如果这些关系和细节处理不当,那么联盟内部就会造成混乱的局面,甚至会造成恶性竞争,或是行业垄断,这样,联盟的“双刃剑”作用就会显现出其消极的一面。

     结束语

     “央企电动汽车产业联盟”的成立对于我国电动汽车产业意味着一把“双刃剑”。如果联盟能正常发挥其带头和示范作用,那么我国的电动汽车产业会迈上一个大台阶,会有一个大的跨越。相反,如果联盟的内外关系处理不当,那么就会对行业造成恶性循环和技术垄断,势必会影响我国电动汽车产业甚至是整个汽车工业的发展。所以,对于成立的“央企电动汽车联盟”,我们希望联盟在国家鼎力支持的大好前提下,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处理和协调好联盟内外的“竞合”关系,起到对行业的先锋带头作用,积极、有效地组织联盟内部的成员进行分工合作,努力将我国的电动汽车产业打造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兴产业。这样,我想国家成立“央企电动汽车产业联盟”的目的也就基本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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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修改于 2010-08-22 21:06    阅读(?)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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